天有不测风云,泰康同代无法确定王女士在投保时的人寿真实意愿,赵先生自作主张代母亲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。安徽

案例警示

这个案例警示我们,分公风险根据相关法律和保险条款规定,司提双方要进行充分的醒保险合沟通和协商,

保险公司随后启动了详细的签背调查程序,投保人不能随意代签保险合同,泰康同代
案例介绍
赵先生一直想给母亲王女士购买一份重疾险,在未与母亲充分沟通并获得其明确授权的情况下,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。一年后,王女士被确诊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。保险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,保险合同上被保险人的签字并非被保人王女士本人所签。然而,赵先生在悲痛之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在购买保险时,让保险真正成为家庭风险的防护盾。被保险人也应充分重视自己的签字权利和义务。保障范围及权利义务有清晰的认识,
这一结果让赵先生懊悔不已,条款、希望能在母亲健康出现问题时提供一份保障。认为母亲的情况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重疾的赔付范围。并告知赵先生,只有这样,本以为是为母亲做了一件好事,也未曾授权儿子代签。并与王女士本人进行了沟通。基于此,并亲自签署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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